尚處取保候審期間,男子再次酒駕,在遇設卡檢查時,還發動車輛逃逸,并拖行輔警開出幾十米,導致輔警腿部受傷。
記者從上海青浦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石云生批準逮捕。
2020年11月5日,石云生與幾名好友相約在飯店聚餐,酒過三巡,,石云生接到家里電話讓他回家有事,便先行告辭。在地下車庫時,與保安爭執起來。保安發覺石云生酒駕,于是報警。
石云生來到派出所后酒醒了,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念其情節輕微且認罪認罰態度良好,遂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石云生在繳納保證金并后就回到了家中。
2021年1月5日,石云生又一次與朋友相約吃飯,飯后,起初醉醺醺的他還堅持要叫個代駕,過了一會兒,另一個醉酒的朋友把車鑰匙塞在了石云生的手里后,石云生便糊里糊涂坐上了駕駛座。
開出一段路后,路口遇交警在設卡檢測酒駕,石云生頓感慌張,下意識想要掉頭跑,但警察已經看到了他,有兩名輔警拿著檢測儀向他走來。來到他車窗前,輔警示意他搖下車窗,石云生勉勉強強答應了,但推脫著不愿意吹氣。
此時,輔警已經聞到了滿車的酒味,讓他下車來,石云生一見情況不妙,腦子里“嗡”一下,當即發動汽車,試圖快速逃跑,一名輔警的手臂還伸在車窗內,沒有料到石云生會忽然發動,情急之下抓住車窗?磳Ψ讲豢戏攀,石云生一踩油門試圖甩開對方,又騰出右手朝輔警臉上打了好幾拳。拖行輔警幾十米后,輔警摔落在地,腿部被刮傷,石云生乘機逃離現場。
不久后,民警根據監控錄像在其住處將其抓獲。
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石云生兩次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而他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中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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