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41個月,先后共進行7次行政復議和訴訟,調取111頁證據材料,桃浦城管中隊合力攻堅、依法拆違,終于破解了困擾數十年的“頑疾”。
歷時41個月

2017年3月,桃浦鎮城管中隊隊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新楊村某河道旁存在違法建筑,通過現場走訪及調查發現,該違法建筑從上世紀90年代起開始陸續搭建,搭建房屋十余間,最近的一間距離河岸線僅為0.2米,用于出租他人居住使用,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桃浦城管中隊隊員當場開具整改書,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整改。但由于歷史原因的糅雜及當事人的種種阻撓,城管執法推進變得十分艱難,整整耗時41個月。
7次行政復議和訴訟

據悉,新楊村某河道旁存在的違法建筑由于特殊性等歷史原因,已成為困擾桃浦鎮數十年的“頑疾”。在區相關部門的指導和配合下,桃浦鎮召開專題會議,針對河道拆違成立專班小組,梳理前因后果,了解案件脈絡,確保執法推進有法可依、有理可據。

但在執法過程中,當事人拒不配合,屢次回避工作人員提出的各類質疑,給工作人員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壓力。此外,當事人的兒子還一直從事房屋動拆遷評估工作,對于相關工作的各個環節及要點都十分了解,提出了對每一個行政行為都要進行行政復議和訴訟的要求。因此,有關部門與當事人先后共進行了7次行政復議和訴訟。

111頁證據材料
由于歷史遺留及相關問題,當時桃浦城管中隊掌握的直接證據僅有一份由當事人保管的《普陀區桃浦鎮房地產使用卡》。在當事人號稱遺失的情況下,考慮到“孤證不能定案”的原則,工作人員不辭辛苦前往嘉定檔案館調閱相關歷史資料,向周圍村民核實房屋周圍建筑物的變化情況,向桃浦鎮、新楊村當時的土地測量人員詢問相關的政策和解讀圖表等,累計調取詢問筆錄、違建面積測量技術報告、協查通知書等相關的間接證據材料111頁,使之相互印證并形成證據鏈,還原案件事實。

通過規范嚴謹的程序,最終在2020年8月11日,桃浦城管中隊聯合區整治辦,公安局,應急局等部門將河道范圍內違法搭建的房屋、棚舍等建筑物全部拆除完畢。

桃浦城管中隊,始終堅持普法、依法服商、執法為民,提升違法整改的內驅動力,全方位開展各項整治活動。桃浦城管中隊每名隊員,默默無聞,傾情付出,把無數個微小力量匯聚在一起,形成一股合力,讓居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來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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