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4月27日電 (記者巨云鵬)近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將于5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上海市促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條例》及當前全市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情況。
《條例》明確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的基本規范,要求健全完善行政裁決與行政復議工作機制,明確行政裁決的事項范圍、程序等。
目前,上海全市16個區全面建立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積極整合和引入調解、公證、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資源,初步打造了“一站式”糾紛化解平臺。去年,全市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受理案件數量25萬件,成功化解15.8萬件。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28日 第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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