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6月8日電 (王文娟)8日,在第13個“世界海洋日”和第14個“全國海洋宣傳日”當天,上海海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提起的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這是今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上海海事法院審理的首例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上該院首次由三名審判員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同時,在上海市崇明區陳家鎮奚家港漁業村,當地漁民集中觀看了庭審直播,接受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長江流域資源保護區禁漁期非法捕撈
刀魚被稱為“長江第一鮮”,因捕撈過度正面臨著嚴重的種群危機。由于長江水環境污染加劇以及人們濫捕濫撈,除長江刀魚外,長江鳳尾魚等數量也急劇下降。2019年1月,在“長江大保護”的總體戰略下,國家決定“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漁。2021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施行。
2020年5月4日至10日,由被告蔣某成、周某華組織,安排被告蔣某平、王某友、蔣某軍駕駛船只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以及保護區內的崇明南門港水域里,設置數頂深水張網進行捕撈,起獲長江刀魚、鳳尾魚等1400多公斤。后根據事先約定,被告蔣某成、周某華進行統一收購、銷售,并雇傭被告夏某軍負責運輸搬運漁獲物并在農貿市場協助銷售。
5月10日,被告蔣某平、王某友、蔣某軍在設置深水張網非法捕撈時,被接報趕來的公安機關抓獲。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判決六名被告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二年,緩刑一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漁獲物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予以沒收。
鑒定人和專家輔助人出庭發表意見
刑事判決生效后,市檢三分院依照法律規定,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六被告賠償鑒定費及生態環境損害費用人民幣81萬余元并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
庭審中,市檢三分院出具了評估報告、司法鑒定意見書等證據。檢方訴稱,蔣某成等六人明知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已實行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仍使用深水張網等禁用漁具在上海市崇明區長江刀鱭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對天然漁業資源進行生產性捕撈,其共同實施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破壞了國家漁業資源和水生生態系統,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六名被告應當賠禮道歉并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民事責任。
鑒定人和專家輔助人分別出庭接受質詢和提問,就非法捕撈行為對長江生態環境造成的嚴重損害發表意見。
鑒定人闡述,本案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非法捕撈天然漁業資源的直接損失額;第二部分為對受損天然漁業資源的恢復費用;第三部分為環境敏感區附加損失額。
“魚類種群的變化,會沿著食物鏈自上而下地傳遞,隨后對浮游植物生產力也會造成較大影響,最終可能導致系統整體的崩潰。因此,漁業資源的損害可能會引起河流生態系統崩潰性的后果……”上海海洋大學水產與生命學院生態學專業的一名教授作為專家輔助人出庭并發表了專業意見。
六被告當庭道歉 漁民表示深受觸動
“在此,我誠懇地向廣大社會公眾道歉。我接受法律對我的制裁,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最后陳述階段,公益訴訟起訴人針對生態環境保護進行了普法教育,六被告聽后均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害,并當庭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日作出判決。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平瑛在庭審結束后表示,邀請人大代表觀摩庭審,是上海海事法院主動接受監督、推進陽光司法的表現,今天的庭審準備充分、規范有序,各方當事人充分行使了訴訟權利;六名被告當庭道歉,認錯態度誠懇、道歉內容深刻,本次庭審具有較好的教育和普法宣傳作用,對建設法治社會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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