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市慈善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有關事項的說明
一、制定背景
為了發展慈善事業,弘揚慈善文化,規范慈善活動,保護慈善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促進共同富裕,本市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慈善事業發展實際,制定一部綜合性的慈善立法,完善引導、扶持、規范慈善事業發展相關制度,固化本市在社區慈善發展、慈善文化建設等方面積累的有益經驗,推動本市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征求意見稿共十一章七十四條,包括總則、慈善組織和慈善財產、慈善募捐和捐贈、慈善信托、社區慈善、慈善文化、信息公開、促進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ㄒ唬┐_定慈善事業發展原則。明確本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動員全社會支持慈善、參與慈善,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第三條)
。ǘ┟鞔_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規定市、區人民政府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方面的各自的具體職責;明確市、區人民政府建立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相關工作;明確民政、稅務、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教育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具體職責。(第四條、第五條)
。ㄈ┘訌姶壬平M織及從業人員管理。細化慈善組織認定和退出機制;明確慈善組織終止、取消認定后,有關慈善財產的清算和處理要求;明確慈善組織從業人員行為規范。(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
。ㄋ模┩晟拼壬曝敭a、慈善信托管理。規范慈善財產的管理、使用;要求慈善組織建立慈善項目管理制度;明確慈善組織監督受益人合理使用慈善財產的義務;規范慈善信托的財產、受托人、備案與變更、監察人、終止程序等。(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六條)
。ㄎ澹┮幏洞壬颇季韬途栀。規范公開募捐資格取得、方案制定與備案、網絡募捐等;規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慈善募捐活動;對非現金捐贈作出具體指引;禁止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慈善募捐等行為;規范個人求助行為。(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九條)
。┩癸@社區慈善與慈善文化。明確慈善超市、社區基金會、社區慈善類社會組織的功能、定位;加強慈善文化建設,設立“上海慈善獎”和“上海慈善周”,廣泛開展慈善宣傳。(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七條)
。ㄆ撸┙∪畔⒐_機制。明確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統計和發布制度;規定慈善組織和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息公開義務。(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四條)
。ò耍┩晟拼龠M措施。要求相關部門及時確認和公布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名單;明確減免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等方式予以資金支持;加強院校教育、職業教育培訓,培養慈善專業人才;對慈善超市、社區基金會在場地、人員、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等方面予以支持。(第五十五條至第六十二條)
。ň牛⿵娀O督管理。明確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監督檢查,規定公開募捐和慈善信托的協同監管機制、慈善活動的信用監管、社會監督等。(第六十四條至第六十八條)
三、征求意見的重點
1、對政府引導、促進、規范慈善事業健康發展職責規定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對規范慈善組織及從業人員行為以及慈善財產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對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慈善事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4、其他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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