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三孩生育政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08月21日08:33 | 來源:新華社
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這一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圍繞此次修法有關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級巡視員張桂龍回答了記者提問。
張桂龍介紹,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這是此次修法的核心內容之一。同時,此次修法刪除了原來有關社會撫養費征收、計劃生育證明等與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
張桂龍介紹,為解決群眾生育、養育、教育的后顧之憂,修改后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此次修法根據今后一段時期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目標,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綜合采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時,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
張桂龍介紹,此次修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為嬰幼兒家庭開展預防接種、疾病防控等服務,提供膳食營養、生長發育等健康指導。這些規定有利于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同時,此次修法還增加“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的規定,倡導夫妻共同承擔育兒責任,增強家庭育兒能力。
(責編:葛俊俊、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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