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不透明業委會質疑 物業狀告業委會被駁回
停車費不透明業委會發布信息質疑
物業狀告業委會被駁回
■本報記者 王閑樂 通訊員 曹艷梅 魏童語
懷疑小區物業公司在停車費管理方面不公開不透明,業委會在小區每棟樓的公共屏幕上滾動播放物業的相關“劣跡”。物業公司很生氣,向虹口區人民法院起訴業委會侵犯名譽權。
虹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物業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近日,該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業委會核查停車收入遇阻
涉訴小區于去年1月成立新一屆業委會,由于原業委會及部分業主反映小區物業在停車管理方面存在收支賬目不清的情況,且物業服務合同即將到期,新一屆業委會決定對小區停車收費情況進行核查。根據物業公司向上一屆業主委員會報送的公益性收支情況報表,過去3年臨時停車費收入合計12.3萬元?尚^車輛道閘運維公司提交的車牌識別系統信息顯示,2017年至2019年期間小區臨停車輛收費電腦合計達45萬余元,存在較大差額。
去年1月26日,業委會向物業公司經理發送書面文件,要求在1月31日前提供過去3年辦理月卡每輛車的實際收費、每月臨停車的實際收費、現在地下車庫里車輛信息等。物業公司稱已與上一屆業委會進行上述所有資料的交接,業委會應與上一屆業委會進行溝通。但上一屆業委會稱,物業公司從未對上述問題作出過任何回應。去年2月3日至4日,業委會在小區3棟樓電梯等候廳過道的屏幕上滾動播放涉及物業公司的相關信息,大致內容為物業公司拒絕對30多萬元停車費差額作出解釋;物業公司近3年管理不透明,報表數據存在大量虛假。業委會認為,物業公司拒絕監管的原因是想繼續在小區獲取更多不當利益,損害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面對業委會的“聲討”,物業公司選擇向虹口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業委會侵犯其名譽權,要求業委會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并且要求業委會向物業公司支付名譽損失費1元。
行使監督權不侵犯名譽權
業委會在庭上辯稱,其發布的信息屬實,不存在侵害物業公司名譽權的行為和損害后果。物業公司每月向業委會提供的收支表有多收瞞報行為,業委會行為系合法行使監督權,是賦予小區業主知情權,便于全體業主了解原、現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的溝通情況。
法院認為,業委會在小區范圍內公開滾動播放系爭信息,是行使業主對物業公司的監督權,亦是維護業主的知情權;系爭信息僅在小區內播放兩天,業委會采用此種方式告知業主,同時給物業公司施壓的行為尚屬情理之中。從信息內容來看,雖然播放的系爭信息中使用了“損害的是小區全體業主的利益”“不透明的管理方式”“存在大量虛假數據”等文字,但并未出現物業公司“涉嫌非法侵占”“私吞”等侮辱性或捏造事實的字眼,其內容尚在法律容忍范圍之內。此外,在案證據顯示,早在2017年,小區業主就曾因該問題向物業公司提出過異議。故該項質疑長久存在,并未得到妥善解決。
綜上,業委會的做法是為提高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質量,維護小區業主權益,并未存有捏造、歪曲事實的行為,亦未使用侮辱性言辭對物業公司的名譽進行貶損,且僅在小區范圍內短時間發布,業委會的行為尚在法律合理限度內,故物業公司稱業委會侵犯其名譽權并承擔侵權責任的訴請于法于理無據。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物業公司侵犯名譽權訴請,后物業公司提起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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